新加坡可变资本公司(Variable Capital Company,VCC)是依新加坡《VCC 法》设立的公司型基金载体,由 MAS 与 ACRA 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推出。在开曼,与它最接近的载体视基金而定:开放式或多策略基金对应独立投资组合公司(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,SPC),它同样是一家公司、内部设有隔离的资产池;封闭式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基金对应豁免有限合伙(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,ELP),它是合伙而非公司。本页比较法律与监管特征,不对注册地排名。
两个不同的问题:SPC 还是 ELP
管理人来到这里时,脑中通常已有两种基金设计之一,而两种设计在开曼的参照对象并不相同。
- 公司型、通常为开放式、设有多个策略或股份类别的基金。 这时要比较的是伞形 VCC 与开曼 SPC。两者都是公司,都能在同一法律实体内持有多个资产池,也都依法分隔每个资产池的资产与负债。
- 采用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经济安排的封闭式基金——认缴承诺、分期出资、附带权益(carried interest)。这时管理人常用开曼 ELP。VCC 也可以用于封闭式基金(MAS 与 ACRA,2020),但它始终是一家有股东的公司,而不是有合伙人的合伙。新加坡的合伙型选项是有限合伙,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可申请第 13OA 条基金税务计划(MAS FDD Cir 05/2026)。
法律形式决定了投资者拿到的文件(公司章程与股份条款,还是有限合伙协议)、资本如何催缴与返还,以及投资者的税务顾问如何对载体进行定性。法律形式页面介绍了基金载体的三大类别。
新加坡 VCC 与开曼 SPC
| 比较维度 | 新加坡 VCC | 开曼 SPC |
|---|---|---|
| 适用法律 | 《2018 年 VCC 法》;框架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推出 | 《公司法》第 XIV 部;独立投资组合条款自 1998 年起生效(Conyers) |
| 法人格 | 独立法律实体(ACRA) | 单一法律实体;各投资组合不是独立法律实体(Conyers) |
| 隔离资产池 | 伞形 VCC 设两个或以上子基金;一个子基金的资产不得用于清偿另一子基金的负债 | 独立投资组合;法律未限制数量(Conyers) |
| 名称规则 | 依 ACRA 的 VCC 命名指引 | 名称须包含“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”或“SPC”(Conyers) |
| 管理人 | 必须委任受 MAS 监管的基金管理人 | 视基金类型而定;基金须遵守 CIMA 注册规则——请向开曼律师核实 |
| 清盘 | 每个子基金须单独清盘(新加坡财政部,2018) | 投资组合层面的破产处理方式请向开曼律师核实 |
两种结构共用同一个设计思路:一个法律实体、一个董事会、多个隔离的资产池。差异体现在管理人监管、信息披露与伞形整体的税务处理上。SPC 一栏依据的是开曼律师行的指引(Conyers,2025 年 11 月),而非本站直接研读的法规原文。
新加坡 VCC 与开曼 ELP
| 比较维度 | 新加坡 VCC | 开曼 ELP |
|---|---|---|
| 法律形式 | 可变资本公司 | 依《豁免有限合伙法》(修订版)设立的豁免有限合伙 |
| 法人格 | 独立法律实体 | 不具独立法人格(Ogier) |
| 控制权 | 董事会;受 MAS 监管的基金管理人 | 至少一名合资格普通合伙人,通常为开曼豁免公司或已注册的外国实体(Ogier) |
| 投资者责任 | 股东 | 除有限的特定情形外,有限合伙人不对 ELP 的债务承担责任(Ogier,意译) |
| 注册 | ACRA 注册成立;审批需 14–60 天 | 提交第 9(1) 条声明;约五个工作日,可选一日加急(Ogier) |
| 税务确定性 | 适用新加坡税务规则;优惠计划须符合条件 | 可取得最长 50 年的税务承诺(tax undertaking)(Ogier) |
VCC 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资产、订立合同;ELP 不具法人格,通过其普通合伙人行事。希望采用合伙型经济安排、又想以新加坡为注册地的管理人,一般会考虑新加坡有限合伙,而非 VCC;ACRA 的迁册规则是为具有“类似公司结构”的基金而设,因此 ELP 能否迁入成为 VCC,需由两地律师判断。
监管:CIMA 注册与受 MAS 监管的管理人
新加坡主要通过管理人来监管 VCC:每家 VCC 都必须委任受 MAS 监管的基金管理人(MAS 与 ACRA,2020);ACRA 负责载体注册;VCC 还须委任一家合资格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核查,包括保存实益拥有人登记册(MAS 通告 VCC-N01,最近修订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)。
开曼金融管理局(Cayman Islands Monetary Authority,CIMA)在载体层面监管基金。根据 2020 年 2 月 7 日生效的《私募基金法》,所有新设及现有的封闭式私募基金须在 2020 年 8 月 7 日前向 CIMA 注册;须注册的私募基金在完成注册前“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出资”(CIMA 2020 年年报;《私募基金法》2025 年修订版)。开放式基金则注册为共同基金(mutual fund)。CIMA 另有收费,现行收费表请向开曼律师确认。
在 ACRA 或 CIMA 注册只是一种法律地位,并不代表对基金、其管理人或其投资价值的背书。监管与牌照页面对五个注册地的这两个层面做了比较。
官方规费与公布的处理时间
| 项目 | 新加坡(ACRA) | 开曼群岛(总注册处) |
|---|---|---|
| 名称申请 | S$15 | — |
| 载体注册 | S$8,000(VCC 注册成立) | 豁免 SPC:按法定股本 CI$1,200 至 CI$3,068(按注册处 0.82 汇率约合 US$1,463–3,741);ELP:CI$1,000(US$1,219.51) |
| 按资产池计收 | 每个子基金 S$400 | 注册收费表未列按投资组合计收的费用;独立投资组合的年费未经核实,请向开曼律师确认 |
| 经常性注册费 | 须缴纳年度申报费——见设立时间与成本 | ELP 年费:受监管者 CI$1,400,不受监管者 CI$2,200 |
| 公布的处理时间 | 14–60 天(ACRA 第 5a 步页面,2026 年 10 月 19 日) | ELP 约五个工作日(Ogier,二手来源) |
| 收费来源日期 | ACRA 第 1 步页面,2026 年 1 月 29 日 | 收费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;页面更新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|
以上仅为注册处规费,不含 CIMA 收费、法律文件起草、基金行政管理、审计、董事、托管与管理人持牌等费用,而这些才是两种载体设立成本的大头。两地币种并列而不换算,因为仅凭注册处规费下结论会产生误导。
基金层面的税制
新加坡将 VCC 作为公司征税。IRAS 规定,就所得税而言,VCC 被视为“依《1967 年公司法》注册成立的公司”,伞形 VCC“在所得税上被视为单一实体”(IRAS《电子税务指南》第四版,2026 年 4 月 22 日)。VCC 可申请第 13O 条或第 13U 条基金税务优惠计划,但须符合相关条件并获批准;MAS 表示将在这两项计划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前进行检讨(FDD Cir 05/2026)。属新加坡税务居民的 VCC 可申请税务居民证明(Certificate of Residence),证明以伞形 VCC 的名义出具。
据 PwC《全球税务概览》(Worldwide Tax Summaries,2026 年 5 月 29 日审阅),开曼群岛“不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、资本利得税、工资税或其他直接税”;PwC 另一份预提税概览(同样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审阅)指出,“目前对股息、本金或利息的支付不征收预提税(WHT)”。管理人选择开曼,通常不是为了税收协定;协定方面的情况请向税务顾问确认。
在两个注册地,投资者与管理人都仍在其税务居民所在地承担纳税义务;税制与协定页面涵盖这些层面。适用地区:新加坡与开曼群岛;位于香港、中国内地或其他地区的投资者需在当地取得专业意见。本文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。
市场规模:各按自身口径
各机构的统计口径不同,下表数字只作并列,不作比较。
| 指标 | 数字 | 口径 | 来源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新加坡 VCC | 1,406 家 VCC,涵盖 3,443 个子基金 | 设立或迁入的累计数,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| MAS《2025 年资产管理调查》 |
| 开曼共同基金 | 13,187 只 | 在 CIMA 注册,2026 年第三季度 | CIMA 投资统计 |
| 开曼私募基金 | 18,360 只 | 在 CIMA 注册,2026 年第三季度 | CIMA 投资统计 |
| 开曼豁免合伙 | 4,498 家 | 2025 年内新注册数(并非存续数) | 开曼总注册处 |
CIMA 并未单独公布 SPC 或 ELP 的数量,因此本站不说明 SPC 有多少家。MAS 统计的是载体数;CIMA 统计的是注册基金数,一只基金可能位于更大的结构之内;注册处统计的是一年内新注册的合伙数,其中部分并非基金。这些数字都不能说明投资者更偏好哪个注册地。
从开曼迁往新加坡
新加坡允许外国公司型基金以 VCC 形式迁入。ACRA 第 1 步页面(2026 年 1 月 29 日)指出,“只有具有类似公司结构的海外基金才能迁册为新加坡 VCC”,且基金原注册地必须允许迁出。根据 ACRA 迁册页面(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),官方规费为 S$9,000,另加每个子基金 S$400;自资料齐全提交起处理时间为 14 至 60 天;须在 60 天内提交在原注册地注销登记的证明(ACRA 页面未说明这 60 天从何时起算,请向 ACRA 或新加坡律师确认);申请延期的费用为 S$200。
在两个法域都允许的前提下,迁册可以保留原法律实体;投资者同意、税务与银行方面的后果须在两地分别核查。迁册制度页面比较了新加坡、香港与爱尔兰的制度;开曼迁出的步骤见下方链接的姐妹站。如需结合自身情况讨论,可通过本站联系方式登记需求。
资料来源与日期
- Step 1: Understanding VCC features, eligibility & requirements — ACRA · 2026-01-29
- Step 5b: Re-domiciling into Singapore as a VCC — ACRA · 2026-10-12
-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ies (Cayman Islands) — Conyers (law-firm guidance) · 2025-11
- Cayman Islands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s — Ogier (law-firm guidance) · 2026-06-01
- Fees (Companies Act) and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Act Fee Schedule — Cayman Islands General Registry · 2025-04-16
- Investment Statistics (Q3 2026) — Cayman Islands Monetary Authority (CIMA) · 2026-10-24
- e-Tax Guide: Tax Framework for Variable Capital Companies (Fourth Edition) — IRAS · 2026-04-22
- Circular FDD Cir 05/2026: Tax Incentive Schemes for Funds — MAS · 2026-07-31
- Notice VCC-N01 (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– VCCs) — MAS · 2025-06-30
- Private Funds Act (2025 Revision) — Cayman Islands Monetary Authority (CIMA) · 2025
- Singapore Asset Management Survey 2025 — MAS · 2026-07-30
- Worldwide Tax Summaries – Cayman Islands: Taxes on corporate income — PwC · 2026-05-29
- Worldwide Tax Summaries – Cayman Islands: Withholding taxes — PwC (tax summary, secondary source) · 2026-05-29
- Step 5a: Registering a variable capital company (VCC) — ACRA · 2026-10-19